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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55462291X/2021-00644 分类 规划计划 ??劳动就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1-11-04
文号 宿人社发〔2021〕45号 关键词 人力资源,就业帮扶,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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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宿迁市乡村振兴局

2021114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市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把改革创新的基因注入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的传奇、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先行区的最新要求,坚持平稳过渡、扩面提质、拓展延伸、协同联动的四项原则,健全完善长效化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对沭阳县、泗阳县等乡村振兴重点帮促县及成子湖、西南岗等省级重点帮促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促进当地群众就业水平稳中提质。及时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就业帮扶,使有就业意愿的都可以得到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都可以享受就业政策,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三、实施举措

(一)推进转移就业

1.加强跨区域劳务对接。广泛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关系,积极与中西部主要劳务输出地区设立定点劳务联络站,签订人力资源合作框架协议,吸纳更多外地农村低收入人口来宿就业。深入了解劳务输出地区就业需求,多渠道挖掘本地区就业岗位,梳理形成就业需求和岗位供给两张清单。建立常态化、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发布机制,打造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三位一体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招工云服务平台创新改革,推广使用就业帮扶直通车,促进人岗高效匹配。推进订单式就业培训合作,依托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成立劳务输出就业培训基地,有效提升就业技能。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有力组织外出务工。以本市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组织脱贫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提供便利出行服务。鼓励吸引各类企业到脱贫地区投资兴业,引导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

3.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降低社保费率、培训补贴等纾困惠企政策,帮助稳定就业岗位,引导支持企业优先吸纳留用脱贫人口,对其中失业人员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通过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强化用工指导、开展挂钩帮扶,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报酬,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培树一批劳务品牌。鼓励各地区充分挖掘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文化特色和人力资源优势,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培育建设客户服务管理师、盆景工、家政服务员等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宿迁劳务品牌。以劳务品牌推动劳务输出扩量提质,树立服务标杆,优化服务流程,扩大服务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良好成效。开展宣传报道,讲好劳务品牌故事,推广典型案例,加强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劳动致富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引导就近就业

5.发展产业带动就业。鼓励各县区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强镇,壮大一村一品示范村。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打造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名片。开展富民强村行动,把低收入农户、经济薄弱村融入到产业链中,推进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配套金融、科技、人才、土地等方面支持政策,扶持农村经济主体做大做强,扩大农村就业容量。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以此带动更多脱贫人口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6.发挥就业载体作用。继续发挥电商就业扶贫e站等各类就业载体的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作用,按规定给予贷款融资、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和城乡低保对象(已享受过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人员除外)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12月底。支持以返乡农民工、本地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员等为服务主体的返乡就业创业基地(或就业创业园)建设,实现拉动就业、促进创业、提高农民增收的发展目的。(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7.引导返乡入乡创业。深化乐业宿迁返乡创业就业品牌打造,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乡村能人带头创业。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开展返乡创业典型和返乡就业基地评选活动,选树返乡劳动模范返乡技术能手,培育省级、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为乡村振兴注入人才力量。(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8.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营造鼓励新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符合条件的给予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开展新经济助推乡村就业行动,支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9.开发岗位安置就业。强化多部门工作协商机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人居环境整治和社会治理等领域,深入挖掘开发一批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公路建设、垃圾污水处理、保洁保绿保安、治安巡防、水体林区管护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无法外出、无业可扶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优先安置,对农村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尽力安置。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三)健全长效机制

10.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通数据联通渠道,实现人社、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等部门信息即时共享,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实施动态监测,对就业转失业的提供精准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要即时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开展常住地认定服务,确保同等享受就业帮扶政策。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做到镇街有窗口、村社有专人。指导做好基层就业服务工作,推行就业服务实名制,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服务模式。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作用,挖掘优质人力资源服务资源,为脱贫人口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11.实施精准技能培训。持续实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助能培训行动,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加强技工院校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宣传,持续开展上技校、学技能”“技能脱贫”“技能报国工作宣传,引导鼓励未入技工院校的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并持续做好技工院校两后生资助工作。开展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重点地区开发适合地方实际的康养服务特色职业(工种)培训项目,培养健康照护、养老及医疗护理、家政服务等新型技能人才。积极组织参与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及相关技能竞赛活动,打造一批靠技能就业、靠技能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12.倾斜支持重点地区。建立健全经济薄弱村稳定增收脱困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转化成果,确保薄弱村全面脱困不返困。在重点地区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项目或企业,扩大当地就业机会。支持我市重点地区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适当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鼓励各县区立足本地人力资源和传统文化优势,努力打造区域性劳务品牌。支持引导经济薄弱村针对自然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等,探索自主发展、特色发展的乡村振兴道路,积极创建特色田园乡村。充分调动村级自主发展的积极性、提升内生动力,对运作良好的镇村共建平台项目着重倾斜,激励其不断发展壮大。(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促进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列入乡村振兴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抓好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深入推进劳务协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拓宽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渠道,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动乡村地区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乡村振兴部门要将就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统筹考虑,加强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的认定、建档立卡和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将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二)落实工作保障。保持就业帮扶各级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专班以及驻村工作队、服务队等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整合各类资源,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就业帮扶支持力度。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在分配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要向重点地区以及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较多地区倾斜。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细化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统筹保障政策落实和服务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促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度。广泛挖掘就业致富典型案例,讲好就业故事,使劳动脱贫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定期梳理汇总就业帮扶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高质量完成就业帮扶任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政策执行期限截止20251231日。方案中涉及相关政策执行期限的,按相关具体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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