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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5462291X/2022-00291 分类 政策文件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2-04-14
文号 宿人社发〔2022〕12号 关键词 法治人社,人社,法治人,行政执法,社建设,
文件下载 宿人社发〔2022〕12号.docx
时效 长期有效

关于印发《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处、直属各单位:

现将《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业务条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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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27)、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237号)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宿迁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宿委法办20227),全面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以下简称法治人社建设),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27)、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237号)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宿迁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宿委法办20227)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法治人社。

二、主要任务

1、贯彻《通知》安排。局各处室、单位要围绕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237号)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宿迁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的原则、要求和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将《通知》涉及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强化贯彻落实,完善各方面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督促工作人员依法规范履职。

2、坚持目标导向。以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237号)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宿迁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有关内容为导向,按照国内、省内最优标准严格落实,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对《通知》要求实行持续定期量化关注和跟进。

3、落实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着力解决制约法治人社建设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明确量化本单位任务目标,积极探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法治人社建设路径方法,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指标整体安排开展工作。

三、实施保障

1、建立自查机制。各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表,结合《通知》要求,加快建立自评自查机制,定期对落实情况开展自主评查,形成评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总结,工作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同时对报告评查的内容和结果进行查漏补缺,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达到预期成效。

2、强化协同联动。各单位要定期研办法治人社建设情况的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单位之间要对标先进,互学互鉴,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加快补齐短板,确保法治工作无缝衔接,实现法治工作体系全面覆盖。

3、加大督查力度。围绕《通知》要求,局政策法规处将对照法治人社建设的相关内容,不定期对各处室、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核查,针对短板弱项落实情况开展定期专项督查,形成通报机制,全面提升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水平。请各单位排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安排,每季度末定期报送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及不足)至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84359151,邮箱:1368776334@qq.com

附件: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责任分工表


附件

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法治人社建设责任分工表

序号

任务事项

任务子项

任务内容

牵头处室

(单位)

责任处室

(单位)

1

深刻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或“人社领域”)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制度、地方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依法建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家门口的人社服务”。

办公室、法规处就管中心

各处室、单位

2

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制度

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人社部门权责事项清单,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持续完善行政备案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证明事项等清单。编制完善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法规处、信息中心、劳动监察支队

各处室、单位

3

巩固拓展“放管服”改革

成效

贯彻实施《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发挥人社政务服务体系、人社基层平台、银行合作机构等线下平台作用,开展合作办理或委托办理,基本形成以自主经办服务为主体,相关机构合作经办服务为补充的“一干多支”网点化服务格局,着力打造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人社便民服务圈。通过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线上对接,全面推行人社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按照当地政府有要求、企业群众有需求、基层组织能承接的原则,推进县(市、区)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年检以及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有序推进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任务按序时进度落地落实,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法规处能建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劳动关系处综服办、社保中心、考鉴中心信息中心

各处室、单位

4

优化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将人社部门管理重点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梳理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并纳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管理、动态更新。按照权责法定原则,健全完善审管分离事项审管衔接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计划完成主动监管联合监管任务。对下放下级、延伸基层办理或者移交其他部门行使的审批服务事项,依法落实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人社领域不同业务板块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法规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支队

各处室单位

5

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推广复制综合柜员制改革经验做法,持续优化市、县两级实体服务大厅功能区布局、窗口配置、服务流程、经办流程和现场管理服务,推进实体大厅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综合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水平,巩固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并联审批等制度。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大力推行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跨省办、就近办、上门办、“免申即办”“一卡办”。动态调整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范编制办事指南,推进标准化建设。优化整合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通办和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能力水平。开展跨部门合作,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结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优化拓展“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功能,精确指引企业群众办事服务。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拓展畅通线下绿色办理渠道。全面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扩大第三代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覆盖面,推进12333服务智能化转型升级。

法规处、综服办、行风办、信息

中心、12333

各处室、单位

6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对人社工作的要求,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

能建处法规处、劳动监察支队

各处室、单位

7

依法推进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人社部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统筹推进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以及职称和职业资格、严重失信、诚实守信相关荣誉、告知承诺等相关业务领域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信用信息修复办法,完善修复机制,依法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江苏人社信用监管示范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目标任务,选树200家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0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定期推送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劳动关系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养老处、就管中心社保中心考鉴中心、劳动监察支队

各处室、单位

8

加大人社领域立法制规工作力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加强人社重点领域立法

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提出立法项目建议,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相关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做好《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立法工作。根据立法工作进程,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配套制定。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做好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法规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就管中心社保中心

各处室、单位

9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聚焦实践问题,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的工作力度,科学论证评估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提出立法建议、立法拟规定的主要政策和制度,都应当进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江苏省《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规范》突出群众全程参与立法注重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和意见建议吸收采纳论证评估机制。

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10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巡查逐步完备规范性文件纠错手段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把住评估论证、征求意见、集体审议三个环节,确保制定主体、程序、内容合法合规。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与动态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强化规范性文件报备管理,确保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制定后评估计划,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专家点评活动,跟踪实施效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效。

办公室、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11

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依法行政考核中对重大行政决策情况进行考核以及巡视巡查、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中对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进行考核督察审计的规定要求,强化依法决策的刚性约束。

办公室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12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深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项规范活动。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和反映全社会特别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建立人社领域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组织开展专家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应当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及时将广泛征求意见情况、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集体讨论决定等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完整归档保存。

办公室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13

加强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和

追究

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将行政决策的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在行政决策中予以明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评估信息收集系统并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对决策执行情况全面客观作出评估,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对决策机关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倒查和追究有关责任。

办公室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14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有效衔接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防止相互脱节。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建立健全乡镇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以及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欺诈、考试等案件移送工作年底前各地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法规处、劳动关系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社保中心、劳动监察支队

各处室、单位

15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执法

依法查处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违法问题,适时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劳动用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打击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和待遇等专项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保持对相关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劳动关系处、社保中心、劳动监察支队

各处室、单位

16

完善行政执法机制

大力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和动态调整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按照行政执法类型,细化行政执法程序要求。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等方式,压减重复或者不必要的检查事项。除有法定依据外不得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法规处、劳动关系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劳动监察支队

各处室、单位

17

创新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领域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制度,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加强以案释法,把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完善失信惩戒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范信用惩戒手段的运用。

劳动监察支队

信息中心

各处室、单位

18

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

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与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衔接配套的人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加强分析研判,建立人社领域群体性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积极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

办公室

各处室、单位

19

依法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压实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处置,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的作用,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依法参与预防、应对人社领域突发事件。

办公室、后勤中心

各处室、单位

20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不断促进公平正义

加强社会保障行政调解工作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原则和工作程序,规范行政调解行为。依法加强社会保障行政调解,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社会保障行政争议和有关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依照社会保障行政调解责任清单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水平。推进社会保障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的有效衔接。抓好《江苏省信访条例》在人社系统的贯彻实施。

信访办、劳动监察支队

各处室、单位

21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逐步统一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创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机制,开展工伤争议速裁、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推进智能仲裁院数字仲裁庭建设试点工作,依法规范办案,仲裁结案率90%以上实施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推进行动,推动市、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全覆盖”,培育选树2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组织开展“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力争把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仲裁处、仲裁院

各处室、单位

22

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单位出庭应诉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落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问题的意见》确保年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强化诉源治理,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力度,不断推进行政争议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统筹采取案例研讨会、分析会、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对行政争议案件重难点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之间的沟通协调,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举证答辩工作,提高答辩质量尊重并执行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认真研处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复议建议、司法建议,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建议办复率100%

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23

加大普法力度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方案》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推进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六进”活动,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人群,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创新普法形式,持续开展窗口单位练兵比武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治知识竞赛等方式,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普法活动,增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行风办、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24

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大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自觉接受监督

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统筹谋划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复议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完善考评督察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监测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建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工作人员积极性。

机关党委

行风办、办公室

各处室、单位

25

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监督

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行政处罚承办处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不得将人社部门内部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畅通人社部门内部处理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根据部、省(市)统一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完善和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探索引入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

法规处、劳动监察支队

各处室、单位

26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覆盖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探索建立公众参与的保障激励制度加强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优化栏目设置,不断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在线服务功能,发挥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办公室

各处室、单位

27

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健全人社部门守信践诺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应当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省政务诚信监测治理相关要求,建立人社部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人社领域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立法制规、重要合同协议审查、评估等方面的论证咨询作用对以人社部门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应先行提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强化法制工作机构对合法性审查意见负责的主体责任,杜绝以会签、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合法性审查

办公室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28

健全法治人社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人社

升级完善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人社一体化

信息平台

进一步推动线上与线下、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实现人社领域省、市、县、乡、村五级网上政务全覆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积极整合面向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完善人社部门门户网站法规政策文件库,健全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实现市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并动态更新。根据人社部统一安排,配合开展基础、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劳动管理、信息化等6个方面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规范开展提供技术支撑。

法规处、劳动关系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社保中心就管中心

信息中心

各处室、单位

29

加快推进人社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人社领域数据信息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要求,拓宽政务数据信息共享范围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完善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围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优化营商环境、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等数据共享需求,明确数据共享规范和要求,消除人社部门内部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提升数据共享效能。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按照“苏证通”要求,推进统一身份认证对接。依托省综合法人库,开展法人认证和注册登录服务。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完善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服务加强对人社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探索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工作。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探索建立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

法规处、综服办、信息中心

各处室、单位

30

深入推进智慧监管执法

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等信息化系统数据自动对接年底前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升级改造三昇体育_三升体育官网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市政府“智慧城市”首批项目的基础上,启动宿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二期建设,通过汇聚回流省一体化平台数据、宿迁智慧城市数据、横向跨部门数据,建设社保卡工资发放、新业态用工监管、合同管理、“维权驿站”等,实现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业务联动,智慧化劳动监察。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5G、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技术应用,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将人社领域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入省行政执法数据库。

信息中心、劳动

监察支队

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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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法治人社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人社建设的

领导

通过讲理论、讲政策、讲故事等方式在全市形成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各级人社部门党组(党委)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人社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领导职责和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人社建设各项任务,定期听取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人社建设的重大问题。各级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好分管领域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督查和跟踪反馈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各职能处室单位要依职能认真落实法治人社建设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本单位各项任务落实和本业务条线各项工作推进,确保法治人社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机关党委

办公室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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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法治人社建设推进力度

组织开展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法治人社建设的先进典型,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人社建设的内生动力,促进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把依法行政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将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为立法、法治宣传教育、聘请法律顾问、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法治人社示范创建等提供经费保障。

机关党委

办公室、法规处、

规划财务处

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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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

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把民法典贯彻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各级人社部门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标准。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学习培训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领导班子专题学法不少于4。组织开展《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46号)等新专题培训。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按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人社部门新进人员、晋升培训的必备内容,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年内实现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1次以上

机关党委

办公室、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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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力量

加强政府立法、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裁决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法治工作人员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使人员配备与法治人社建设任务相适应。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和涉法政府事务的质量和成效。加强区块链+公证技术应用建设数字公证中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统一安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研究完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办公室、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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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法治人社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加强与新媒体的结合,持续开展法治人社建设成就经验立体化、多层次、全覆盖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法治人社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人社建设的良好氛围。

法规处

各处室、单位